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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2
專利轉讓?商標轉讓合同?
平時我們可能大都認為專利轉讓要比專利申請快得多,但是也有一些例外,例如專利遲遲找不到需要的人,這樣就比較煩了,同時也有可能因為其他一些原因影響該專利技術的轉讓,因此專利轉讓的程序我們很有比較了解透徹一些,讓專利轉讓更好地執行。
關于專利沒有順利進行轉讓的原因主要有,專利轉讓的時候價格太高了,該專利轉讓的傳播的平臺比較少等等,找到專利受讓人之后記得協商好價格協商好合同條款,需要價格合理,同時切不可以用霸王條款是方式。之后就可以進行以下的專利轉讓程序:
1、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
2、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著錄項目變更費200元。
3、證明材料(《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權人因權利的轉讓或者贈與發生權利轉移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轉讓或者贈與合同。
該合同是由單位訂立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有多個專利權人的,應當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者贈與的證明材料。
如果專利轉讓過程中遲遲沒有完成,那么建議專利人呢。做好各種原因的分析,看是不是有相關的專利轉讓程序出現了問題。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和專利有關的干貨,請關注開心財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