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配額局回應“個人繳納的大病醫療保險不能稅前扣除”后,“大病醫療保險要交一稅”的熱門話題在網上引發質疑。有網友認為是“從救命的錢里拔毛”。
昨日,中國青年政治學院社會農業學院醫療保險系系主任熊貴斌表示,部分網友的抱怨應該是誤讀。國家稅務總局所稱個人繳納的大病醫療保險,是指個人在基本醫療保險之外或者由其所在單位購買的商業大病保險。
支付公共服務費用的商務部工作人員表示,根據明確規定,工資支付的醫療保險等費用,只能從稅前“三險一金”(即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社會保障)中扣除。據悉,“基本醫療保險”只有統籌部分和大額醫療保險兩部分。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方式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單位承擔10%工資,其中1%為大型醫療保險,個人承擔天津市財稅管理網2%工資加3元,其中3元為大型醫療保險。大額醫療保險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相當于大病醫療保險。
上述公共服務人員表示,部分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商業保險保單,稅前不能抵扣。因此,大病醫療保險需要納入個人當期工資和工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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