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的備注欄是比較容易忽略的一點,但是在開票的時候,有些情況是必須要注意的,比如以下八種:
一、制造型中小企業退稅必須注意進口運費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和完善外貿綜合公共服務中小企業進口貨物退(免)稅的新聞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第35號新聞稿)
第六條明確規定:從2017年11月1日起,中小企業辦理退稅制造進口運費時,按照進口運費離岸價格和適用增值稅計算銷項稅額,并按時核定繳納增值稅。同時,在備注欄注明“代理退稅”字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代理退稅專用發票)作為代理退稅匯票向綜合服務中小企業開具。
如果FOB進口運費以港幣以外的貨幣結算,可選擇港幣匯率作為成交當天或1月1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代理退稅專用發票上的“配額”欄按進口貨物離岸價格折合成港幣填寫。
溫馨提醒:新增增值稅專用發票類別。要求制造業中小企業在向綜合服務業中小企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備注欄注明“代中小企業退稅”。作為綜合服務中小企業代退稅的票據,非稅收籌劃可以作為增值稅扣稅票據。在發票開具的各個環節,要求制造業中小企業“根據FOB進口運費和適用增值稅計算銷項稅,并按時核定繳納增值稅”。一方面避免了綜合服務中向中小企業開具發票的“賣”方式掩蓋了代理服務的本質;另一方面,通過管理類似增值稅的專用發票,也方便了退稅管理。
第二,發票開具的基本功能利息投票日必須有備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進增值稅稅收征管改革的新聞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第23號新聞稿)
(以下簡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第23號新聞稿》)明確規定:按照現行政策,利息稅需繳納增值稅,不得開具增值稅發票(司法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當稅務單獨開具或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使用新系統中利息稅投票日的基本功能,錄入含稅營業額(或含稅風險評估金額)和抵扣金額。系統會計算稅金和不含稅金額,并預留例如勞務派遣公司(與保安公共服務相同)和經理代理服務(與專業知識分包公共服務相同)選擇利息稅,系統在利息投票日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要有打印有“利息稅”的發票,且只需審核。
第三,為建筑勞務計價提供必要的備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第23號新聞稿明確規定,在提供建筑公共服務、單獨納稅或稅務機關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備注欄注明建筑公共服務以縣(市、區)名和項目名為依據。異地提供建筑公共服務的零星納稅,由稅務機關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備注欄明細除公共服務以縣(市、區)和項目名稱為依據外,一律打印“YD”。
四.出售或出租資產發票需要注意的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第23號新聞稿》明確規定,出售資產、單獨納稅或代稅務機關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在“命名運費或應稅勞務及公共服務”欄填寫資產命名及房屋產權證明電話號碼(無需填寫無房屋產權證明欄),在“單位”欄填寫總面積單位,并在備注欄注明資產詳細地址。租賃資產、單獨納稅或代稅務機關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注明資產的詳細地址。固定行政機關為跨縣(市、區)的資產管理和租賃公共服務提供零星納稅(不含他人)。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系統會在發票備注欄打印“YD”。
動詞 (verb的縮寫)運輸服務開票所需的稅務計劃備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貨運行業停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難點問題的新聞稿》(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2015年第99號新聞稿)明確規定,增值稅一般征稅為鐵路運輸提供公共服務,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發票時,發票備注欄應填寫起運地、到達地、車輛類型、普通車輛、運輸稅收籌劃運費數據等明細。如果細節很少,可以附上其他表格。其中,中小企業在貨物運輸中收集的稅務數據可以填寫在發票的備注欄中。
第六,預付卡業務投票日必須注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改革中征管若干問題的新聞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第53號新聞稿)
明確規定如果只使用該卡的售卡人和售卡人不繳納同一稅種,售卡人在收到售卡人結算的銷售款項時,應向售卡人開具普通增值稅發票,并在備注欄注明“已收到預付卡結算款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單座卡特租戶收到政府機構結算的銷售款項時,應向付款的政府機構開具普通增值稅發票,并在備注欄注明“已收到預付卡結算款項”,不得開具稅務籌劃專用增值稅發票。預付卡業務中,當賣方最終收到銷售貨款并開具發票時,應在發票備注欄注明“已收到預付卡結算貨款”,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七、銀行征收車船稅發票的必要備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機構開具增值稅發票征收車船稅問題的新聞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第51號新聞稿)
明確規定保險機構作為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在征收車船稅和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增值稅發票備注欄注明征收車船稅的納稅數據。明確包括:被保險人人數、該稅種所屬時期的稅收籌劃(細化到當月)、征收的車船稅金額、滯納金金額、總金額等。
八、銀行代發的政策性中介統計代理費發票必須注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人身保險中介機構稅收征管難點的新聞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第45號新聞稿)
明確規定個人保險中介機構為銀行提供保險代理公共服務并接受
金融事務
行政機關應當將代征稅款的政策性中小企業移交給個人保險中介,并在向個人保險中介支付報酬費用后,可以代表個人保險中介向固定行政機關負責人申請統計
增值稅
普通發票或
增值稅
專用發票。代開發票的定額管理機關在發票備注欄中印有“人身保險中介代開發票統計”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