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主管部門正計劃將稀土資源稅的征稅方式從“定量征稅”改為“從價征稅”。如果你遵循從價稅的方法,稀土資源稅
會有很大的提高。
報告稱,根據目前為止的稀土資源稅計劃,南方輕稀土資源稅稅率將按22%征收,北方陰離子礦按35%征收。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官方消息證實這一情況
中國人民大學財經新聞戰略研究所楊志勇教授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稀土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意味著資源稅制度的變革和征收方式趨于一體化。在此之前,原油和原油資源稅都是從價計征,而煤炭資源稅將從下月開始從價計征。
中國的稀土產量很高,但仍然受到外部市場競爭的困擾,在國際消費市場上價格很低。到目前為止,稀土的資源稅稅率大多是制定的,自省生產的稀土的資源稅稅率差別很大。湖南的資源稅稅率為每噸36000元,貴州的會計報稅稅率為6000元。
為了改變這種狀況,國家研究院從2007年開始實施稀土制造指令性計劃,大幅降低稀土出口配額,限制稀土進口。2011年,個別稀土產品出口稅上調,稀土資源稅上調。
當時稀土資源稅的核算和報稅流程是定量征收,輕稀土包括氟碳鈰礦和獨居石60元/噸;中、重稀土有xenotime,鹵稀土礦30元/噸。另一方面,由于消費市場火爆,國外稀土發展無序,即使整合后,私人挖掘的局面也無法阻擋。
去年8月7日,WTO【博客】(世界貿易組織【博客】)呼吁政府機構裁定中國稀土進口管理政策不符合相關會展競爭規則和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時的承諾,裁定中國敗訴。稀土資源稅的變化,業內還在討論中。
楊志勇說,資源稅的數量和從價稅都已實施。在本輪資源稅改革征收煤炭資源稅之前,主觀視覺效果是提高相關資源的稅率水平。從煤炭資源稅改革,轉變為全面改革,要求大部分票價清理。
資源稅多為增值稅。在一些資源豐富的周邊地區,資源開發收入占中央財政的比重相當大。楊志勇認為,就稀土資源稅而言,有必要認識到中央政府改革稀土資源稅的綜合現象。從價稅征收后,稅收將遵循會計核算和納稅申報的過程,并隨價格波動。
這意味著資源價格低的時候,中央政府收入低,資源價格下跌的時候,中央政府收入相應減少。在一些依賴資源的周邊地區,這將對中央政府的收入水平產生負面影響。
就稀土而言,楊志勇認為,仍存在外國多年來一直在外部市場競爭的局面,價格話語權不高。有必要通過提高資源稅稅率來提高價格話語權。但是,楊志勇也認為,所有這些都需要看中央政府改變體制的目標。
這一輪資源稅改革于2011年重啟。借此機會,原油和原油資源稅按5%的稅率從價計征。去年10月,天然氣資源稅上調至6%。經過多年的研究工作,煤炭資源稅也決定從去年12月開始按月從價征收,地方稅率由省市在2%至10%的范圍內確定。同樣的礦產資源稅大部分是按數量征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