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這些人的工資不能通過工資薪金稅前扣除!
企業中有一些人領取報酬,會計上可能會記入“職工薪酬”,但法律可能不承認這些人的職工身份,他們的報酬不能在企業個人所得稅前與工資薪金一起扣除。
1.范圍內的“人”計入會計從業人員的工資
(一)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包括兼職、兼職和臨時工。
(二)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但由企業按月委派的工作人員
(三)通過中介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向企業員工提供類似公共服務。
(4)企業向員工的配偶、父母、撫養人、已故員工的家屬及其他投保人提供的社會福利,也屬于員工工資。
第二,在法律規定的雇員補償的“人”的范圍內,
(一)《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法》的明確規定
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企業發生的適當的工資、薪金費用可以扣除。
(二)《中國個人所得稅避稅辦法》
金融事務
關于企業工資、薪金、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問題的新聞稿(國家院)
金融事務
我局2015年第34號新聞稿)明確了勞務派遣的規定
企業接受內部勞務派遣服務發生的具體費用,在兩種情況下應按時稅前扣除:根據協議(合同)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費用,應視為勞務費用;必須支付給一名員工的費用應視為工資費用和員工福利費用。其中,屬于工資薪金費用的費用,允許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序數,作為計算扣除其他相關費用的依據。
(3)國稅函[2009]3號文第三條的明確規定
包括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社保、人工成本等。集體福利機構,如職工食堂、職工廚房、理發店、診所、孤兒院、醫院等。,只能以“職工福利費”的名義按時稅前扣除,但不能以“工資薪金”的方式稅前扣除個人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允許“人”的范圍縮小。
第三,會計和財務的區別
法律中的“人”的范圍明顯小于會計中的“人”。
對于沒有單獨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其內部社會福利機構工作人員的工資只能按時隨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
勞務派遣服務在財務上分為兩類,其中企業必須先向員工支付一人的報酬,才能按“工資薪金”扣除,否則只能按稅前勞務費用扣除。
對于長期或兼職的報酬,會計屬于員工薪酬的范圍,但財務上的差異要根據情況進行,有的可能會根據人工成本稅前扣除。
企業向員工配偶、父母、被撫養人、已故員工家屬及其他投保人等提供的社會福利。對于這部分支出,肯定不能用“工資薪金”稅前扣除。符合法律法規相關明確規定的,可從員工福利費中稅前扣除相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