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納稅已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增值稅進項稅抵扣以什么樣的匯票為依據?
答:根據國家研究所的說法
金融事務
我局關于簡化增值稅發票領使用手續問題的新聞稿(國家技術學院)
金融事務
我局2014年第19號新聞稿第3條明確規定:“一般納稅已丟失發票,抵扣專用發票。如果在損失前已經認證,則可以根據賣方提供的相應的專用發票核算書進行采購。以及賣方負責人的稅務機關出具的“遺失證明”,
增值稅
專用發票已備案”或“丟失貨運業”
增值稅
作為增值稅進項稅抵扣聯的《專用發票憑證》(以下統稱憑證);未認證的,在遺失前由買方用賣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核算書進行認證,認證一致的,可以用專用發票核算書和賣方負責人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聯。專用發票核算函及《憑證》留存審批。"
2.一個人在海南島買房兩年以上,內部出售,怎么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司法部和商務部關于全面推廣
增值稅
《關于增值稅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稅發〔2016〕36號)附三
增值稅
《增值稅制度改革過渡政策明確規定》第五條明確規定:“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房屋,在內部出售的,免征增值稅。以上指引適用于廣東省蘇州市海淀區和廣州市以外的周邊地區。”
第三,去店里買。好像商店開的發票是增值稅的電子普通發票。發票是信件,郵票上的發票專用章是灰色的。這樣的發票可以用嗎?
答:根據《商務部關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實施難點的新聞稿》(商務部2015年第84號新聞稿)第三條規定,“如果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投票方和付款方需要紙質發票,可以單獨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公開文件,其約束力、基本用途和基本用途與稅務機關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完全相同。”
四.一般稅收股權轉讓的合理避稅有老項目,在股權轉讓合理避稅的2016年5月以后,有必要選擇簡單征稅。是否有必要在2017年2月將該項目改為一般稅收?
答:根據《司法部、商務部關于全面推進增值稅股權轉讓、合理避稅和增值稅制度改革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增值稅轉型改革全面實施
第十八條明確規定:“在一般征稅中,司法部和商務部明確規定的具體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征稅辦法征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因此,2016年5月1日和2017年2月36個月以內選擇的簡單計稅方式不能變更為一般計稅必要性。
5.如果公司從國外購買營改增后的公共服務,并幫助其代扣代繳增值稅,那么獲得的完稅憑證是否可以抵扣?想扣款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答:根據《司法部、商務部關于全面推進增值稅轉型改革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增值稅轉型改革全面實施
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下列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扣除:...(四)從外國單位或者個人購買公共服務、資產或者資產時,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完稅憑證上標明的增值稅。”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納稅人以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有書面合同、支付憑證和境外單位的聲明或者發票。信息不全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