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問!秒懂小規模納稅人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開心財稅 小規模 一般納稅人 代理記賬報稅 深圳財稅公司」
2021-10-13 09:34:51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21〕13號),明確了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有關事項。 結合納稅人關心的問題,我們梳理了15種方式來把握“月銷售額在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政策執行口徑相關問答,供大家參考。 1.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稅政策的適用對象是什么?答:這次將提高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免稅標準。該政策適用于年應稅銷售額50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沒有其他標準,與四部委《中小企業分類標準規定》中的小微企業沒有對應關系。 2.增值稅起征點有哪些規定?目前增值稅起征點為每次不超過500,每月不超過2萬;或每次不超過500,每月不超過3萬;還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2021年第4號公告》提高到每次不超過500元,每月不超過10萬元?答:增值稅起征點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執行。 即如果按期納稅,每月銷售金額為5000-20000元(含),每次納稅,每日銷售金額為300-500元(含)。 無論是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2萬元至3萬元(季度6萬元至9萬元)免征增值稅,還是2021年1月1日起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標準由3萬元提高至10萬元(季度9萬元至30萬元),都只是提高了起征點政策的優惠待遇,增值稅起征點并未調整。 3.每次申報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享受每月10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免稅政策嗎?答:是否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作為按次按期納稅的劃分標準。凡已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對于季度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其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均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 不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除特殊規定外,執行《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關于按次納稅起征點的有關規定,每次銷售額未達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稅,達到500元的正常征稅。 對于經常代開發票的自然人,建議基層稅務機關幫助納稅人主動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充分享受月銷售額在1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4.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征政策的標準適用于月銷還是季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2021年第4號公告》第一條“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月銷售總額不超過10萬元(以一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季度銷售不超過30萬元,下同)的,“下同”是指整份文件還是僅指按照本規定執行第一條?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號)中的“下同”是指本文件所有規定均適用于月稅收入不超過1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也適用于季度稅收入不超過3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 5.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季)銷售額口徑是多少?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號)規定,納稅人使用全部增值稅應稅銷售活動(包括銷售貨物、服務、勞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進行銷售匯總,判斷是否符合免稅標準。 同時,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總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當期房地產銷售后仍不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的商品、服務、勞務和無形資產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6.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號30萬的銷售額是指不含稅的銷售額?答:是的。 7.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超過10萬是部分納稅還是全額納稅?答:按深圳公司登記代理流程按月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如果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需要對銷售額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8.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可以免征增值稅嗎?答:如果是按月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在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的月份不能享受免稅。如果是按季度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季度內某個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可以按規定享受免稅。 9.新設立或注銷的小規模納稅人按季度申報,實際經營期不足一個季度的,是按實際經營期還是按季度享受優惠?答:從惠及小規模納稅人享受優惠政策的角度來看,對于選擇季度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無論是季度中期成立還是季度中期注銷,都會按照30萬元來判斷是否享受優惠。 10.小規模納稅人可以享受不同納稅期限的不同免稅政策。 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按月納稅還是按季度納稅?答:小規模納稅人按固定期限納稅,可以根據實際經營情況選擇按月納稅或按季度納稅。 為保證納稅人納稅期限在年度內相對穩定,納稅人一旦選擇,在一個會計年度內不能變更。 在這里,會計年度是指會計上所說的1月至12月,而不是從選擇之日起延長一年。 納稅人可以在每個會計年度內隨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變更納稅期限的選擇。但納稅人一旦選擇變更納稅期限,在當年12月31日前不得再次變更。 11.本季度納稅人變更納稅期限對享受增值稅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稅政策有何影響?答:納稅人變更納稅期限(包括月變更為季變更或季變更為月變更)的實際申請時間不同,變更后的納稅期限生效時間也不同:如果在一個季度的第一個月內申請變更納稅期限,可以從申請變更的季度開始,按照變更后的納稅期限申報納稅;本季度第二、三個月,申請變更納稅期限的,仍可按本季度變更前的納稅期限申報納稅,從下一季度起,可按變更后的納稅期限申報納稅。 比如按月申報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在季度第一個月內申請變更為按季申報納稅的,可以從申請變更的季度開始按季申報納稅,適用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免稅標準;例如,在一個季度的第二個月和第三個月,如果您申請變更為季度納稅申報,您仍將在申請變更的季度按月申報納稅。月銷售額免稅標準不超過10萬元,從下季度開始可以按季度申報納稅。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免稅標準適用。 12.納稅期限變更應提供哪些資料?納稅人應聯系主管稅務機關變更手續,還是選擇在申報表中變更?答:小規模納稅人無需提供資料,即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變更納稅期限。 13.境外單位是否享受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免稅政策?答:根據現行政策,境外企業不區分普通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對發生在中國境內的增值稅應稅活動,扣繳義務人按適用稅率扣繳增值稅,對月銷售額在1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不適用免稅政策。 14.小規模納稅人1月申報有銷售,2、3月登記停業,可以享受30萬元的季度免征增值稅政策嗎?答:根據政策,季度申報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因此,如果第一季度銷售總額不超過30萬元,就可以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 15.上月按月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在本月退回,本月實際銷售額超過10萬元。如何確定本月銷售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稅免稅?答:根據現行政策,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因銷售退回而退回購買方的銷售額,從當期銷售額中扣除。 因此,已退銷售額的小規模納稅人,應扣除當期實際銷售額并返還相應銷售額,以確定10萬元以下的免稅政策是否適用。 深圳市辛凱財稅顧問有限公司您的財稅顧問!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和業務需求,請隨時聯系我們的服務熱線:注冊公司:www.yfcsgw.com。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