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印章的法律效力是以價值而非事實來判斷的,所以主要體現在糾紛中。
舉幾個常見情況的簡單例子:
1.將印章的內部印章濫用于外部使用,如與人力資源章、行政章簽訂合同。印章類型使用錯誤,如對賬單上的稅票、勞動合同上的財務章。一般情況下,只有印章不生效,但如果印章同時由管理人簽字,是否對公司生效,就要看管理人是代理人還是合同中規定的具體管理人。
2.如果偽造的印章被認定與工商、公安備案的印章不符,一般可以認定其不代表公司的意思表示,即公司對此不承擔責任。但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時有簽名(不是簽名),一般會推定對公司具有約束力;如果有相同交易對象的類似交易且已經履行(如之前的合同、對賬等)。),將推定其對公司具有約束力。
3.分公司印章的效力根據公司法規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發生的責任由公司承擔,其地位與公司內部組織類似。但由于公司法的特殊規定,分公司與普通內部組織具有不同的后果。比如,分公司可以作為民事糾紛的被告,但內部部門不能。公司事務加蓋分公司印章,一般對公司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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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有哪些功能?
1.公司公章:公司最有效的印章,是法人權利的象征。
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如發票的蓋章),公章可以代表法人的意志,簽署合同等法律文件。
使用范圍:以公司名義寄送的所有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書或其他公司資料均可使用公章。
保管人:一般來說,公章的負責人應該是公司的企業家或者他最信任的人,比如董事長或者總經理。
2.財務印章:通常在與銀行打交道時使用,如打印各種銀行憑證、匯票和支票。此外,它還將用于金融交易的結算。
托管人:一般由企業財務人員管理,可以是財務主管,也可以是出納。
3.合同章:單位與外界簽訂合同時使用??梢源砗贤炗喎秶鷥鹊膯挝唬⒓由w合同專用章。單位需要承擔由此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一般來說,在創業初期,合同可以直接加蓋公章,減少一枚公章可以減少風險(如損失、私用公章等)。).
托管人:可以是公司的法律人員、合作律師或行政部門。
4.發票章: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在采購開票時需要加蓋發票章。印章上有公司名稱、發票專用章和稅務登記號。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通常需要在發票和抵扣聯上加蓋發票專用章。
注意:只有在發票或發票收款書上蓋章才有效。
保管人:一般由財務部發票管理員保管
5.法定代表人姓名章: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相關決議和銀行相關事務。印章上有公司名稱、發票專用章和稅務登記號。
通常用于公司注冊、基礎企業開戶、支票背書。
托管人一般是法人本身,也有公司財務部出納管理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