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登記材料和程序,設立變更公司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登記資料:
一.需要提交
1 .公司變更(重組)登記申請(公司備案申請)
2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 .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和決定
(一)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提交文件;
(2)變更住所、經營范圍、股東姓名或者名稱的,無需提交本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表決權比例,由自然人股東親自簽字,公司股東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4 .修改公司章程或修改公司章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2)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提交文件;住所、經營范圍、股東姓名發生變更的,無需提交本文件。本章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 .批準或許可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
(二)需要變更公司住所的
居住使用證明
提交變更住所的使用證明。注:由產權人簽字或蓋章的房產證復印件。產權人是自然人的,應當親自簽字,產權人是單位的,應當加蓋公章。
(三)需要變更法定代表人的
1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
股東會決議和股東決定應當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應當由公司董事簽署,并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權比例。
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姓名的,應當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四)仍需減少注冊資本
1 .在報紙上刊登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公告
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請變更登記
2 .公司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的說明
減少注冊資本的,應當在全市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減資公告,減資申請可以在公告后45日內向工商部門提出。
(五)需要變更股東
1股東向其他股東轉讓全部股份的,可以不提交股東會決議、決定,提交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憑證。
涉及本市國有產權轉讓的,應當提交北京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產權交易證明》;
涉及中央國有產權轉讓的,應當提交中央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試點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證明》;
涉及對外國有產權轉讓的,按屬地政府國有產權相關規定,提交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轉讓交割文件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產權轉讓批準文件)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還應當提交
(一)新股東主體資格證明;
②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股權交割證明
3個技巧
(1)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有其他規定的,從其規定。
②股東將其部分股份轉讓給其他股東的,按公司章程辦理。
3 .公司提交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的文件;其他股東收到通知后30日內未回復,并提交擬轉讓股東就轉讓事項向其他股東發出的書面通知的,可以不提交股東會決議、決定。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裁定股權轉讓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無需提交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憑證以及股東會決議、決定(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的文件);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轉讓國有資產相關股份的,無需提交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
(6)需要變更股東名稱(姓名)
1股東姓名或名稱變更證明
公司股東變更名稱的,由股東登記機關出具名稱變更證明;自然人股東變更名稱的,由賬戶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證明
2股東名稱變更后的新主體資格證書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一般是自然人身份證或法人證書復印件。
(七)需要變更經營范圍的
申請人應攜帶許可文件原件一份。
申請登記的公司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登記前必須報經批準的事項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
(八)、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提交的材料
1.公司變更(重組)申請書(公司備案申請書)
2 .領取紙質營業執照后交回的營業執照正副本
3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
擬變更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會議記錄4份
股東大會主持人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
5項理事會決議
6監事會決議
7公司章程
8變更為公開發行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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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登記流程
一、受理申請,受理1個工作日
(1)可以當場驗收或者當場補正符合驗收條件的,直接進入驗收步驟,當場出具驗收通知書;
(2)按照一次性告知內容補正后符合受理條件的,出具受理通知書。
二、審查和決定,決定1個工作日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條件和標準,經審查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申請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法定形式、條件和標準,經審查不合格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
三、認證及送達,認證1個工作日
1.營業執照
2.營業執照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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