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中,如果出現多人同時申請注冊一個商標,是如何評定的呢?如果多個人同時申請商標注冊,將會認為誰的是有效的呢?下面小編就給大家講講商標內容: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注冊商標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通過商標法可以看出,商標初步審定的是申請日期在先的商標,即誰在先注冊就初步審定是誰的。即最重要的就是申請日期,此為商標局判斷權利歸屬的基礎標準。
如果是多人同日申請商標注冊,那么需要申請人提供《商標注冊同日申請補送使用證據通知書》,補充證據,如果多人同時拿出相關的使用證據,那么還是遵循以早取勝的原則。
如果很不巧,大家都拿出來使用證據了,那么商標局將下發《商標注冊同日申請協商通知書》,讓申請人進行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出來結果,那么最后將下發《商標同日申請抽簽通知書》,申請人抽簽決定誰將擁有商標的申請權。
看到這里,大家都明白了,商標注冊遵循“先申請先使用”的原則,所以想要注冊商標要趁早,以早取勝,以免出現自己心儀的商標被別人搶注的情況!如果您需要注冊商標,也可以找中政財稅幫注冊,我們專業負責商標注冊、代理記賬、公司注冊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