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和品牌名稱不是一回事,注冊不一致也可以。
公司名稱一般由四部分組成: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特點+組織形式。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在生產、制造、加工、分揀或者配送過程中,或者服務提供者在服務過程中所采用的具有顯著特征的符號,用于區分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它是現代經濟的產物。
服務商標只區分不同的服務來源,而企業名稱可以識別不同企業的經營,包括服務和商品。一個企業可以有多個服務或商品的商標,但一般只有一個企業名稱。
企業名稱由省級工商管理局進行核準,一般以“行政區劃+企業字號+企業類型”形式組成。由于企業名稱一般由各省工商管理局管理,又有“行政區劃”的前置區分,所以“跨省重名”是合法的,這與“注冊商標全國范圍內的排他性”有別。
原因2: 公司名稱核準比商標注冊時間短
如果要注冊商標,一般先注冊公司,也就是說公司名稱核準總是先于商標注冊,商標注冊需要一年以上,所以你注冊公司后,很有可能商標已經被他人注冊了,這也是公司名稱與商標注冊不一致的一個重要客觀因素。
商標的使用非常靈活,即使和企業名稱不一致,也沒多大關系。而且,隨著企業越來越多,同類產品競爭越來越激烈,消費者更容易關注產品,而不是關心生產者是誰;記住商標比記住廠家多。
而且,多品牌戰略也是企業常用的品牌戰略之一。通過根據不同的商標來劃分產品,消費者更容易根據自己的需求進行購買。比如“金紅葉紙業”除了“青峰”品牌外,還有一個高檔的“唯潔雅”品牌和一個更實惠的“真”品牌。
所以不用擔心企業名稱和注冊商標不一致的問題,因為在實際使用中,消費者對兩者的一致性并不敏感。只要商標宣傳得好,產品也會賣得好。
不是每個公司名稱都適合作為商標。曾經有一篇關于一家特殊公司的文章。他們的商標一共38個字,是公司的全稱。其實這不是一個好的選擇。畢竟公司名字不是很有代表性,作為商標不容易被記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