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深圳市金融辦已于3月14日發布關于報送網貸機構存量業務數據明細材料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網貸機構將截止至3月31日24:00前的全部存量業務數據明細信息(包括項目信息、借款人信息和投資人信息),按照日報表的報送格式于4月4日前提交深圳市金融辦。
根據通知,為全面掌握深圳市網貸機構業務數據情況,摸清網貸機構風險底數,深圳市金融辦前期通過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信息系統已對各網貸機構季報、月報數據進行匯總、整理和分析,為進一步提升監管系統對企業經營狀況監管預警的準確性,因此,深圳市金融辦要求網貸機構報送全部存量業務數據明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