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商標設計?兩個關鍵項目:
第一,商標設計要素不能超出規定范圍。商標設計應包括文字、立體、拉丁字母、數字、圖形符號、顏色組合和聲音,以及上述元素的組合。
第二個重點項目,商標設計,應該是一個能夠區分自己的產品或公共服務與他人的產品和公共服務的標志。
首先,商標法規定兩類標志不得注冊為商標,因此商標設計不得將這些標志作為構成要件之一:
第十條下列商標不得作為注冊商標:由合肥公司轉讓
(1)名稱、旗幟、國旗、國旗、旗幟、行軍、勛章等。中華民國國家研究院的名稱相同或近似,以及國家機械合肥公司的名稱、標志、特定居住地名稱,或醒目建筑物的名稱和立體;
(二)與外國的名稱、旗幟、國旗、國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國中央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與姓名、國旗、徽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中央政府間國際組織,但經該組織同意或容易誤解香港公民的除外;
(四)與表明實施控制和保障的官網標志、測試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授權的除外;
(五)與“紅新月會”、“紅十字會”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帶有民族歧視的;
(七)誤導,使香港人更容易誤解產品的總體質量或產地的特點;
(八)危害共產主義道德或者有其他負面影響的。
所以要想通過商標注冊,就要多關注商標設計方案。如果選擇辦理商標設計,會選擇掘金企業服務。我們的公共服務電話是400-606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