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司的注冊資本要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填寫,不能想填多少就填多少。要知道,公司的注冊資本是企業以后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不要等到最開放的中介公司連取消都不行,企業傻眼了。
每年年初,企業應根據實收資產和資產準備金,繳納開辦中介公司所需條件萬分之五的印花稅。比如某科技公司注冊資金100萬。如果企業完成實繳,那么企業的印花稅就是500元。
舉一個比較溫和的例子,2016年,安徽省民山迪智能休閑公司注冊資本為5萬億元,如果繳進去,印花稅將達到25億元。所以那些想混進億萬富翁的“企業家和山賊”要謹慎。
所以注冊資本越高越好。網上創業者大多走股權投資的路子,重要的是股權比例,而不是注冊資本。根據自身具體情況設定合適的注冊資本是最理性的選擇。
另外,從法律法規的角度來看,一個人以非貨幣資金籌集資金的分解姿態是一個人同時轉讓非貨幣資金和融資,所得稅按照“個人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詳見國稅發〔2015〕41號文件)。雖然這種金融監管在行政層面上顯然是有爭議的,甚至“科研人員”已經上升到了“阻斷創新之路”的程度,但我們的祖先還是受過高等教育的,我們“不想把自己掛在樹上”。用非貨幣資金籌集資金是否合適,請三思?
雖然公司注冊資本可以進行
或者公司減資,但是需要很多周和努力。與其以后申請變更注冊資本,不如在注冊公司時認真填寫注冊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