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機構是指在業務、資金、權責等方面受公司管轄,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行是分行,在立法和經濟發展上沒有自主權,意味著是隸屬于總行的政府機構。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和個人財產,以總公司的資金對分公司的負債負責。那么注冊分支機構的絕對優勢是什么呢?
1.分公司一般經營管理方便,國際會計制度中股東變更簡單,不需要單獨設立稅務代理機構;
2.分公司不是公司,其設立不需要按照公司的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了非常簡單的登記開業手續后變更股東,那么分公司承擔的費用可能比子公司少;
3.分公司不是獨立聯合體法人的,流轉稅在住所繳納,利潤由總公司繳納。在經營管理的后期,注冊分支機構往往虧損,但其虧損可以抵消總行的利潤,減輕稅務負擔;
4.分行交付給總行的利潤一般不預扣稅;
5.分公司與總公司之間的資產轉移不涉及產權變動,無需納稅。
嗯,經理們,怎么樣?想拓展消費市場,注冊分公司是個好選擇嗎?但很多管理者會糾結于設立子公司或分支機構,這兩者都是相對少見的下屬精英政府機構。子公司和分支機構在個人利益上的稅收差別很小。這家公司的中小企業在選擇組織模式時,應該認真比較,統籌考慮,準確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