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應滿足以下前提條件:
(一)注冊資本100萬港元以上;
(二)有自己的命名、組織機構、政府機構和規章;
(三)有相同的娛樂活動辦公場所;
(四)取得拍賣業配額的人員有三人以上,其中至少有一人是拍賣師;且有與主營業務密切相關的專職或兼職員工;
(五)有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必要規定的拍賣業務競爭規則;
(六)符合餐飲部門對拍賣企業可持續發展的規劃。
一、事項命名:頒發文物拍賣許可證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三,在許可過程中:理事會決定是否接受;由社會文物主管部門初審,適當時征求有關機構的意見,提出初審意見;經美術館部主任審核后,報局領導作出初審決定;理事會應將審判決定送達申請人。
四.許可期限:30天假期。
動詞 (verb的縮寫)提交材料的索引:
1.申請報告;
2.文物拍賣許可證通知書;
3.《文物拍賣專業人員數量納稅申報表》(其中省級文物政府部門意見必須由專業人員所在國家文物局出具);
4.工商部門核發的《經營單位許可證》及復印件存檔;
5.餐飲機構出具的《拍賣管理審批證明》復印件;
6.注冊資本1000萬港元以上的驗資調查報告復印件;
7.大股東的法人和第三人身份證復印件,公司大股東的《經營單位許可證》復印件;
8.取得高級文物插畫專業新技術職務的五名以上文物拍賣專業人員的職級證書(必須由原人事部門蓋章)、退休證書、聘用合同復印件,以及專業人員所在省文物政府部門、省、市文物鑒定協會(組、站)常務委員、不涉及文物商店銷售、文物拍賣第三方審核、文物進場審核的人員出具的證明;
9.以上材料無復印件均為復印件,應一式四份收集。
想申請拍賣經營管理許可證,這些是基礎。只有滿足這些前提條件,才可以申請有拍賣經營管理許可證的資產。你會情不自禁地出現在拍賣會上。有好機會可以去參加拍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