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商務部副部長、副局長王軍在中南海北二樓頻道接受記者采訪,就新聞媒體廣泛關注的稅收熱點問題進行了解答。
一位著名記者問:“稅務部門如何執行稅收法定?”
王軍誠懇地回答:“稅收的法律意義在于,公司地址的變更過程是根本性的,具有負面影響和深遠影響,這一點我幾乎同意。對于我們稅務部門和稅務人員來說,稅收法定有著更重要的意義。既有利于運用立法來規范國家與中小企業及一人的個人利益關系,也有利于規范稅務工作者的執法行為,降低執法的政治性。我們稅務領導干部80萬,85%。余人在執法二線,不僅非法征稅,還非法治理。”
新聞媒體推進稅收法定每周項目進度無關緊要。王軍說我們有很多優勢。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全面推進深化改革,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大力推進立法管理。但很明顯,稅收立法推進力度較緊,專項任務較重。到目前為止,18個增值稅中只有3個是由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立法的。到2020年6月初,改革后保留的增值稅將被提到立法上來,可能會有新的問題需要立法和規范。
執行法定稅收標準是公眾的共同期待,是稅務部門的重要職責。王軍強調,稅務部門在推進稅收法定程序方面有很多管理工作要做。一是大力認真配合相關立法管理工作,包括加快橙稅立法管理。第二,在新稅法取代原有稅法之前,認真執行現有稅法也是合法的。堅持非法征稅,盡量不多收,忠實執行各項稅收
。三是大力推進修訂
第四,采取措施和政策,大力提高稅務人員的法律價值觀和執法水平。
微信紅包是過年爆發的科學知識。大家都很珍惜被搶回來的紅包該不該交稅。一位著名記者問:“微信紅包要交稅嗎?”王軍也談了自己的看法。
“我同意微信、通迅、互聯網上討論的一些觀點。比如有人認為有必要對公司的地址變更流程進行審核,而不是‘保密’。我覺得這個很重要。再比如,有一種觀點認為,中小企業寄帶有實物屬性的紅包進行社會抽獎,要按照法律和相關明確規定納稅,稅款由發放的中小企業代扣代繳。再比如,有一種觀點認為,家庭成員之間發送的有趣的小紅包不應該征稅。我認為這完全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明文規定,也是情有可原的。我也注意到網友有一種觀點,叫做“搶紅包讓我開心,玩紅包讓我受傷”。我覺得說得好!你怎么看?”
王軍指出,網絡的緩慢持續發展催生了大量科學知識和新零售,稅務部門將密切關注研究工作?;旧?,標準是:區分地位、分類規定、依據法律法規具體性。
王軍還談到了微信紅包對稅務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啟示。他說:“微信紅包讓我想起了有獎改進發票的問題。你還記得前些年,稅務機關為了更好地推行憑票治稅,實行了獲獎發票制度嗎?但是手動操作比較困難。比如,你想刮掉看看你是否中獎,如果你中了小獎,你需要債主,甚至要跑很遠的路才能中獎。發票不值得保留,容易丟失,易受攻擊。因此,這個構思良好的系統未能顯示出預期的現象。在《中央政府工作報告》中,溫家寶副總理提出了“互聯網+”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如果把發票和網絡結合起來實施“互聯網加獎發票”,人們不用刮工藝就能知道自己是否中獎,智能手機也會“掃蕩”,不需要特殊債權人領取獎品。他們按智能手機就能拿獎,還擔心發票損壞丟失?;蛟S,你一定會收到事半功倍的門票管理稅的視覺效果。”
王軍說,稅務部門正在準備推出一個新的
對自動化系統改革中的這個難題進行研究和思考,如果新聞媒體朋友有什么好的想法和需求,請直接聯系我們,幫助我們做好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