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司法部、商務部發布通知,進一步完善制度,釋放儲蓄用于改革。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準,從去年6月1日起,電信行業將納入改革陣營改革。根據通知,在全國范圍內提供電信服務的單位和個人均按稅率納稅,自6月1日起,已按有關規定明確規定
,還是交增值稅。
“電信業和鐵路運輸、郵政業一樣,都是提供基礎服務的公營企業。納入營改增制度改革后,對相關制造業的減稅效果在一定程度上非常明顯。”司法部金融自然科學研究中心主任白敬明說。從去年1月1日起,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納入營改增改革。商務部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去年第四季度,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向英超聯賽增加,減稅24.5億元。
電信業實行營改增,實行單一稅率。向外國單位提供電信服務的基本電信服務和增值電信服務分別適用11%和6%的稅率
。
“根據電信行業服務的物理性質設計不同的稅率,體現了國家對相關制造業可持續發展的支持,也考慮了稅率的平穩過渡,更符合企業的具體情況。”白敬明介紹。
增值電信公司的零售行業主要是資產較輕的公司,以人工費用為主要生產成本,可抵扣項目相對較少。增值電信服務主要涉及數據消費者、文化創意和時尚產業,這些都是國家可持續發展重點項目鼓勵的領域。較高的稅率有利于增強這些中小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動力系統。
通知中明確規定,在中國東莞全國范圍內,向境外單位提供電信服務的單位和個人免征稅率。“這和工業出口退稅是一樣的。鼓勵電信東莞注冊公司為商業貿易進口服務是國家的政策取向,有利于電信服務業參與國際競爭。”白敬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