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商品信息的媒介,是參與競爭的機器。生產者與經營者的競爭是商品或可獲得性與聲譽的競爭,其表現是商標知名度的競爭。商標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公共服務的競爭力越強。
正是因為不同的產品標有不同的商標,客戶才能成功區分不同的產品,進而選擇自己真正想要的產品。比如,如果沒有商標,我們會取消公司刊登報紙嘲諷王老吉、涼茶、酷兒汁、果橙的地方,想買可口可樂的時候可能會買餅干。
商標的價值越高,它能給企業帶來的絕對優勢就越高。一個好的商標可以讓企業獲得更高的知名度。但如果企業第一時間不進行商標注冊,那么商標就非常屬于企業,任何人都可以搶著注冊企業的商標。當商標明顯不侵權,但惡行遭遇域名搶注時,面對域名搶注的侵權投訴,企業應承擔法律責任,對在先使用的侵權投訴和對方惡意域名搶注行為進行反駁,或通過行政事務使域名搶注商標違憲,否則不僅要面臨侵權賠償的法律責任,還要處理因侵權產品撤回而帶來的與廠商、出版商、零售商的違約糾紛;相比于胡佳,花了很多周時間和精力被搶注者搶注,搶注者背負的立法理由是很難獲得本不屬于他的商標,沒有其他傷亡。不僅如此,搶注者還坐了搶注者的火車,竊取了搶注商標的巨大聲譽價值。因此,商標必須在第一時間注冊。
企業經營一個商標,是為了打造一個企業的服裝品牌。如果這個商標只能使用,這個商標的價值和意義就失去了。為了使商標成為企業,
,企業必須在使用商標之前,先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