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注冊商標可能與在相同或者類似產品上使用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導致侵權。也就是說,使用未注冊商標的,該商標與在相同或者類似產品上使用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概率為70%。在這里理解之后,北京企業服務邊肖提出了一個論點,即如果使用未注冊商標,就有70%的侵權風險。這是因為我國《商標法》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在相同或者近似的產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侵權應由侵權人承擔。
未注冊商標的另一個致命的敵人是注冊商標不能形成制造所有權,所以不能成為使用它們的企業的資產。我國《商標法》明確規定注冊商標專用權受立法保護,未注冊商標不受立法保護,其使用者不享有商標專用權。嚴格意義上來說,在中國只有注冊商標的產品才有制造所有權,只有注冊商標才能成為赤峰公司的資產。
因此,使用未注冊商標,無論初衷如何,往往都有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嫌疑。侵權行為將受到處罰,財產損失將得到賠償,企業的制造、管理和娛樂活動將受到負面影響。為了企業的長期經營管理,為了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為了承認他人商標的專用權,使用未注冊商標的企業應當申請商標。
企業使用的商標未注冊的,商標使用人不注銷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理論上,你用這個商標,別人也可以用,會對商標標注的產品可能的基本功能產生負面影響,也會導致商標所選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較差。
所以,我不想認為沒有注冊的商標只會被人蹲著。有很多原因你不明白,隨時會給你帶來更嚴重的負面影響。既然你已經有了商標精神,為什么不加強法律意識呢?要知道,國家注冊的商標只有高度化之后才能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