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外稅收籌劃
法律明確規定,經營不同稅務工程項目的納稅人,應當單獨核算,按照各自的稅務會計費率核算。否則會按較低的稅率計算。因此,納稅人在從事不同的納稅項目時,應分別買賣,賺取收入后計算各自的銷售金額,以防止多繳稅款。
2.為稅務規劃選擇適當的銷售方法
法律明確規定,以支票貼現方式銷售商品時,貼現金額在發生時計入財務費用,不得從銷售金額中扣除;有必要以商業折扣出售。如果折扣金額和銷售金額列在同一張單據中,可以根據折扣金額作為銷售金額計算并支付稅率。所以如果完全是為了稅務籌劃,選擇商業折扣出售比支票折扣更經濟。只需記住,在實際操作中,要注明折扣金額和銷售金額,折扣金額不能單獨開票,否則要計入銷售金額進行核算和納稅。
3.在納稅義務發生的那一周進行納稅籌劃
法律明確規定,需要通過選擇必要的錢包進行銷售的貨物,無論貨物是否可以公告,都是收到銷售金額或者取得銷售金額的匯票,并將提單交給賣方的當天。如果貨物不能第一時間兌現,賒銷,賣方還應承擔相關稅費。對于需要賒銷和分期錢包銷售的商品,公司流程將根據合同約定的錢包年度之日,在重復納稅時取消。如果納稅人能準確估計客戶的付款時刻,就需要簽訂協議分期賒銷商品或錢包。雖然開始時稅額相同,但收入確認延遲,公司流程負責人取消,然后納稅時刻推遲。由于貨幣白銀的商業價值至關重要,延期納稅會給公司帶來意想不到的節稅效果。
4.出口退稅的稅收籌劃方法
也就是說,要利用我國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出口退稅政策進行適當的稅收籌劃。我國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申報進境的進口中間體,除按照國家競爭規則不能退稅的以外,應當按照已經征收的稅率返還。出口退稅的中間環節,應按國家批準的退稅科目核算。公司在選擇出口退稅進行稅務籌劃時,必須了解退稅金額和退稅核算的必要性,希望能使公司的進口滿足適當退稅的需要。至于一些公司指使財務人員或海關人員騙取“出口退稅”的做法,這種方法是不可取的。
這些稅務籌劃的方式只是我們從接觸中小企業財務人員中學到的一些最基本的方式和技巧。我們相信,在商業世界中,一定有更深刻的稅收籌劃方法。但是,我們必須提醒大家,稅收籌劃一定要正確、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