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一般來說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完全拒絕,一種是部分拒絕。
1.全部被拒絕
全部駁回,是指商標局對商標注冊申請中的所有產品或者公共服務的注冊,非法不予批準。
2.部分拒絕
部分駁回是指商標局在商標注冊申請中非法拒絕批準部分產品或者公共服務的注冊,而批準另一部分產品或者公共服務的注冊。
根據《商標法》的明確規定,對于被駁回或部分駁回的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局會向申請人發出《商標駁回通知書》或《商標部分駁回通知書》,告知申請人駁回商標的周、理由、基本權利,并寫明項目等。
二、商標注冊被拒后的應對政策
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后,立法提供救濟。申請人對駁回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商標駁回復審。如果申請人仍不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1000萬公司如何在收到商事評審決定通知后30天內取消注冊并向上海市著作權法院提起訴訟?
3.申請人在收到商標局的駁回通知后,需要認真考慮是接受商標駁回決定還是大力提出復審申請。
1.全面了解商標駁回通知書的細節
申請人收到商標駁回通知書后,應當認真閱讀通知書的詳細內容,確認商標駁回的類別和明確理由。一般來說,拒絕的原因可以分為隱含原因和比較原因。
(1)商標拒絕是指理由
商標法第10條:禁止標注
商標法第十一條:商標缺乏關聯性
商標法第12條:圖形識別
以圖形識別方式申請商標的,僅由產品本身的物理性質造成的外觀、獲得新技術視覺效果所需的產品外觀或者使產品具有實質商業價值的外觀,不予注冊。
商標法第13條:對名牌產品的類似保護
復制、模仿、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申請注冊或者尚未在中國申請注冊保護的名牌產品,更容易對他人造成誤認,不易識別。
(2)商標駁回的比較理由
商標法第30條:先有武裝沖突
申請注冊的商標不符合本法有關明確規定,或者與已經在同一產品或者類似產品上注冊的商標完全相同或者近似,或者其可行性已經他人審定的,商標局不予受理,不發布新聞稿。
2.研究商標駁回決定的駁回理由
在商標評審步驟中,商標局的審查員會根據主觀評審國際標準進行評審。但由于客觀條件的限制,商標評審人員的評審行為是主觀的,不同審查員對商標的相同評審存在很小的差異,類似于高評審。
商標審查員很難從商標申請文件中了解被申請商標的現代、具體使用條件、電視廣告推廣條件等情況。即使部分商標的駁回或部分駁回符合立法明文規定,也并非沒有變更的可能。
對于比較理由的駁回,申請人應認真研究被引用商標的數據,如被引用商標的商標格局、指定產品或公共服務的細節、注冊人的整體數據穩定性、商標是否被使用的具體情況等。經檢查研究,認為駁回審查程序中存在商標注冊支持的可能商標,可以大力提出審查申請。
3.大力提供商標使用的準確資料
商標的靈魂在于它的使用。重啟駁回審查程序后,申請人應注銷1000萬家公司,并大力提交商標使用確認書,證明商標的明顯特征,爭取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支持。
以上是關于如何解決商標駁回的相關細節。如果您遇到商標注冊或商標拒簽等各方面的困難,有必要在網站上討論我們的票務人員,以及掘金企業服務1000萬公司如何注銷,期待與您的合作伙伴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