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原則
企業稅收是一項全面的管理工作。企業不僅要繳納稅率,還要繳納資源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等增值稅。某一稅額的減少,可能會對其他稅種的增加產生負面影響。在稅收籌劃中,要綜合考慮企業的整體稅負(或檢查流出),尤其是關聯企業之間的稅負。
二、提前規劃的原則
企業稅務籌劃必須提前進行。企業管理的娛樂活動一旦發生,企業的各種稅務責任就會慢慢造成。這個時候稅收負擔很重。做任何規劃都是徒勞的。揭露金融機構的檢查是違法的。稅務籌劃要提前進行,和青島的公司會計注銷現場審核正好相反。
第三,合法性原則
企業稅收籌劃是一種企業管理行為,在不違反國家稅法的前提下,通過改變企業管理、融資和金融娛樂活動來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并取消公司在青島獲得僅次于經濟發展的個人利益。
第四,客觀原則
和做其他事情一樣,企業要提前做好專項任務。在規劃之前,需要了解和研究企業所處的納稅自然環境,如企業繳納的稅種、適用稅種、稅負、經濟發展工作流程、周邊地區稅收狀況、企業特點等。基于此,需要掌握存在哪些問題,仔細考慮規劃的風險,制定計劃達到什么目的。有了目的,我們可以選擇實現目標的方式,無論是延遲納稅、轉移稅負,還是采取其他實現目標所必需的適當避稅。
總之,稅收籌劃是一項專業性知識較低的管理工作,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企業應有權在這些原則的監督下納稅,不應為了減輕稅負而違法或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