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和公章差點丟了。應該先補辦營業執照還是公章?
面對這個難題,很多實業家不知所措,因為這是他們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然后,讓天津人齊邊肖在幾周內為大家解答這個難題。
如果這一切都丟失了,就要先補辦營業執照,然后才能補辦公章。因素是公章需要營業執照。
一、換發營業執照的程序
1.在報紙上發表聲明(可以附有公章丟失的聲明)
營業執照和公章丟失的,應當在報紙上聲明。一是為了宣傳,免得被別人拿去做非法生意。另外,補辦營業執照和公章也是合適的材料。
2.公安部門應補發被公司注銷的定期營業執照
補辦營業執照需攜帶的材料有: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補辦營業執照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報紙公告、股東大會關于補辦營業執照的決議(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在這里,邊肖需要告訴每個人,如果公章丟失了,就不需要收據了。只需提交報紙上的聲明和全體大股東同意補辦營業執照的股東會決議即可。
二、公章更換程序
1.報紙上的報道
2.做個新印章,立案
當你去當地公安部門設立新的立案印章時,公司注銷期限預計包括:營業執照備案、聯合體法人及大股東身份證、報紙復印件。
3.雕刻
去公安部門指定的地方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