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責任公司屬于股份公司。其運作不僅是資產的組合,更是股東之間的一種信任關系。在這一點上,可以認為是建立在中小企業和股份公司合伙的基礎上;股份公司幾乎就是股份公司,是股東資產的組合,不以股東之間的信任關系為基礎。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有限。
2.有限責任公司屬于“人力資本股份公司”。其運作不僅是資產的組合,更是股東之間的信任關系。在這方面,可以認為是建立在中小企業和股份有限公司合伙的基礎上;股份有限公司幾乎是股份公司,是股東資產的組合,不以股東之間的信托關系為基礎。
3.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以2人以上50人以下為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沒有上限,只要不低于5人即可。
4.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融資有限制,需要全體股東的絕對多數同意。但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融資不受限制,其權利可以轉讓。<公司自動取消多長時間/p >公司自動取消多長時間5。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公開發行募集的股份,也不能募集股份,而有限公司可以公開發行公司的股份
6.有限責任公司不需要向社會公開披露財務、制造和經營管理的數據。然而,由于股東人數眾多,變動頻繁,有限責任公司需要向社會公開披露其財務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