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的認證如果運行順利,可以給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帶來個人利益。然而,高新技術企業的認證存在許多誤區。只有避免這些誤解,高科技企業才能被認為是成功的。
1.公司的產品在科學技能申報中是否沒有被認定為高?
首先,這是一個誤解。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一般企業對政策不太了解,導致這樣的誤解。
很大一部分高科技企業都屬于這個范圍,最相似的選擇是山泉水、甜甜圈等一些企業。從產品的角度來看,它們不屬于我們通常所了解的各種科學技術領域,如材料科學或新生物技術。但是,它們滿足了高新技術企業認證管理的必要前提。屬于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國家企業個人所得稅15%的優惠。換句話說,只要符合申報前提,就只能是高科技企業。
2.公司能不能以小數目申報高新技術企業?
新的明確規定要求,企業申報的高新技術產品總產值應占銷售額的60%以上。這個要考慮高科技產品(版權相關產品)的比例。為什么要限制成這樣?因為有些企業是一起做制造和商業貿易的,也是自己制造產品,有全權,所以銷售不一定是高科技產品的收入。
3.專利數量不足如何申報高新技術企業?
高新技術的認定明確規定,企業擁有的版權資本可以自主開發,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通過轉讓、捐贈、收購等方式進行。這說明企業專利數量不足是高新技術應用的一大障礙,但也不是沒有解決的必要。收購小規模公司取消麻煩,是企業在專利數量不足的情況下申報高新技術最方便有效的必要手段。
4.小規模公司取消很麻煩嗎?是申請高科技公司還是找公共服務政府機構?
如果企業本身很少申報中央政府的高新項目,有豐富的材料組織和編寫經驗,很想申請這個認證,在這種情況下,聘請有專業知識的公共服務政府機構中介機構無疑是最壞的選擇。聘請公共服務政府機構收集信息是專業知識和前提嚴重不足的企業的普遍選擇。
這些都是高新技術企業在認定和經營過程中存在的誤區。在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過程中,必須避免這些誤區。條條大路通羅馬。當這條路有必要走的時候,一定要知道,通過高科技企業來識別思路,永遠是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