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策上看,中國國家至今實行法定資本制下的幾乎認繳資本制,注冊資本不區分公司模式,沒有上限和下限。理論上,在現行制度下,幾乎沒有驗資程序,2014年不要求繳納注冊資本。一個公司的注冊資本幾乎可以只是個位數。在實踐中,很明顯有人注冊“億元公司”和“一元公司”。
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公司對整個經濟發展所能承擔的責任的大小。
首先,在通俗化下,信用是指公司大股東對公司負債的有限責任,公司注銷欠款的負債額為公司注冊資本。以下是注冊資本應注意的各個方面:
到目前為止,中華民族實行的是認繳制,與實繳制相對應。2014年3月1日之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實繳制時,注冊資本金額應在公司注冊時計入公司賬戶。但現在的認購制度只需要短時間內繳足(章程中有明確規定,一般10-20年,最長50年),注冊時不要求重復使用,大大減輕了注冊公司時輿論對資金的壓力。
也就是說,除了仍然實行法定注冊資本的企業(如金融機構、保單、股票、融資租賃、建設項目、抵押貸款、對外投資、
十四類企業),注冊資本可以隨便設定。但是,作為一個企業家,你應該有更仔細的法律意識,并建議考慮其環境因素:
1.公司注冊資本應參照公司專業知識要求
比如網絡公司申請ICP經營許可證,ICP經營許可證要求公司注冊資本在100萬以上;
2.注冊資本越高,可能性/責任越大
比如注冊資本100萬的公司,A持有70%的股份,需要籌集70萬。之后公司經營不善,欠債1000萬。那么A只需要用他至少70萬的出資來承擔責任,超出的部分就用他對不起的公司注銷。但如果這家公司的注冊資本是1000萬元,A仍然占70%的股份,那么A就要承擔700萬元的責任!
每年年初,中小企業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繳納萬分之五的稅款。
另一方面,注冊資本可以體現你償債的戰斗能力,讓對方覺得你公司很多企業可以更好的接單。將注冊資本實繳制改為認繳制,放寬了注冊資本登記的前提。取消注冊資本以下的限額,并不意味著沒有前提,也不需要賺錢來創辦公司。注冊資本只是成立公司的基本前提之一;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也需要一定的資金來維持公司的基本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