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簡介: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是由下列50名股東集資成立的經濟發展組織,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控股公司以其全部資本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需要承擔其出資的“有限責任”,在立法層面將公司與一人分離,可以避免企業家應該承擔的財務可能性。
(2)有限責任公司經營效率高,政府機構少,結構簡單,適合下一階段中小企業的可行性和可持續發展。
(3)到目前為止,成熟階段的魔鬼和CB都是基于“有限責任公司”的設計融資方案。需要注冊為“有限責任公司”,以后引進融資會比較順利。
這也是大多數創業者選擇有限公司注冊的原因。雖然有限公司注冊是創業者最好的公司類別,但邊肖還是想多說一句,就是在公司類別上,要根據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來選擇,不要跟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