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在商標注冊大廳申請商標注冊的,申請人應當到商標注冊大廳的專門窗口領取《商標注冊證》。
2.向商標代理機構提交商標注冊申請的,商標局將《商標注冊證》郵寄給商標代理政府機構。
1.《取得商標注冊證通知書》復印件;
2.商標注冊申請人是聯合體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必須提交單位的個人函件;如果注冊人是第三方公司的注銷監事,應提交注冊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3.拿到被告的身份證和復印件。
4.該商標的商標新聞稿復印件,或者該商標新聞稿的發行編號和商標注冊編號。
1.需要在商標注冊大廳同時申請的,由商標局將《取得商標注冊證通知書》以發票郵寄方式發給商標申請人。
2.個人信函中加蓋的名稱必須與取得商標注冊證通知書中商標注冊人的名稱完全一致。
3.商標注冊人領取《商標注冊證》時,因公司注銷監事導致注冊人名稱變更的,應當提交發證行政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
4.持有公司執照副本進行商標注冊認證的,該副本必須是發證行政機關每年檢查一次的有效執照副本。
《商標法》的誕生僅次于對中小企業商標權的高度維護,任何允許的使用都是侵權和違法的,賦予了中小企業在競爭中的絕對優勢。同時,商標作為一種促銷現象,存在于中小企業的文化和形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