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標法》規定,商標局對申請商標實行審查原則,由商標局指定審查人員進行審查。審查包括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步驟。
形式審查是對商標注冊申請的書件能否受理的審查。形式審查包括對商標注冊申請人資格,商標注冊申請書件的填寫是否真實、正確、準確、是否清晰、完備等的審查,即書件是否符合規定,手續是否齊備。
實質審查是對商標是否具備注冊條件的審查。實質審查主要從兩個方面進行審查:一是審查商標是否具備顯著性,是否違反法律禁用條款;二是審查該商標與在先申請或者注冊的商標權利是否有相同或近似。
商標局在對商標申請進行審查的過程中,要給申請人發出各種文件,主要文件有:商標受理通知書,如果商標局在審查過程中要求申請人對原申請內容做一定的修改并回復,那還將送達申請人補正通知書,駁回通知書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