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指的是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商標轉讓一般有以下幾個形式:合同轉讓、繼受轉讓、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
需要做商標轉讓的情況有以下幾點:
1.企業因合并、分離或兼并應當及時辦理轉讓注冊商標的手續。
2.如果企業要注銷,其商標所有權將自然消失,故需要辦理商標轉讓手續。
3.商標轉讓人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注冊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必須一并辦理轉讓。
商標轉讓的途徑:
申請人可以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也可以到國家商標局商標注冊大廳直接辦理。
商標轉讓流程
1.轉讓人/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營業執照/身份證等)。
2.《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轉讓人代理委托書》,《受讓人代理委托書》,《注冊商標轉讓合同》
3.文件雙方蓋章后,由代理公司寄到商標局。
4.大概2個月后,商標局下發《受理通知書》
5.轉讓申請核準后,商標局下發《轉讓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