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一個商標13個月及以上才能批下來。按照國家對于注冊商標的審查規定,1個月左右下發商標注冊受理通知書,要求從受理申請到實質審查完成需要把時間控制在9個月內,加上3個月的公告期,加上中間過程的銜接等手續,需要13個月的時間。
1、1個月左右下發商標注冊受理通知書:從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起,1個月后,如果提交的商標注冊申請文件沒有問題,商標局將會下發《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
2、9個月內作出實質審查決定:自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起,9個月內(一般是正好9個月左右的時間),商標局將對申請的商標作出實質審查決定,若沒有違反《商標法》第十條及第十一條所規定的不得使用、注冊商標的情形、且沒有在先近似商標的情況下,申請商標將進入初步審定公告階段;
3、3個月內如果沒有人提出異議申請商標注冊成功:初步審定公告期3個月內(每月6、13、20、27日為商標初步審定公告日),若無他人對商標提出異議申請,商標將在初步審定公告期后成功注冊,商標局將下發《商標注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