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主要是指專利權。專利權是一種獨占權,是指國家專利審批機關對提出專利申請的發明創造,經依法審查合格后,對專利申請人授予的、在規定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任何人發明創造了具有新穎性及實用性的工藝方法、機器、產品或物料成分,或者對它們的改進,都可以申請專利。
首先,專利分為3類,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專利權人享有該項專利的制造權、使用權、許諾銷售權、銷售權、進口權、轉讓權和許可使用權。非專利權人要使用他人的專利技術,必須依法征得專利權人的同意或許可。
其次,專利申請的主要程序包括:初步審查和公告,實質審查,授予專利權幾部分。
1.初步審查和公告: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相關法律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2.實質審查:
a.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3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b.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c.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不必進行實質審查即可授權。
3.授予專利權:
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及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相應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