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標注冊方式主要有四種。
第一種:單一國際注冊
申請人不需要再原屬國提出基礎申請,可以直接向所需要注冊的國家提出申請的商標注冊方式,是最為普遍的一種方式。
第二種:歐盟商標注冊
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請注冊一次,即可在整個歐盟二十八個成員國使用該商標并可獲得歐盟二十八個成員國的保護,有關商標案件的裁決將在歐盟所有國家得到執行。
第三種:非洲知識產權注冊
希望在非洲知識產權組織得到商標保護,即可向非洲知識產權組織提出注冊申請,每份申請可以申請三個類別,不用逐一申請,減少重復申請的麻煩。
第四種:馬德里申請
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注冊,而無須向每一個成員國單一國家申請,且只使用法語或英語填寫《商標注冊申請書》,避免了公證、認證等麻煩并減少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