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商標通過商標局的初步審查,現在進入3個月的異議期,即利害關系人認為您的商標與他的商標近似,反對您的商標通過注冊,由他向商標局提起異議申請,說明反對您商標注冊的理由。
這是利害關系人與商標局的事情,由于涉及到您的權利,商標局有義務告知您。
您可以就自己的權利進行答辯,即說明自己的商標如何如何具有獨創性,不與他人商標近似、已進行宣傳等等。商標局會酌情考慮您的答辯意見。
當然您不答辯,商標局也是允許的。
答辯本身,商標局是不收取費用的。您可以自己寫答辯理由進行答辯。假如委托代理機構答辯的話,他們是要收取一點的服務費的。
商標局支持利害關系人的請求,即他成功了,您的商標就無效了;不支持利害關系人的請求,即他失敗了,您的商標繼續有效,順利通過3個月的異議期后,就可以核準注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