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外觀專利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首先,外觀專利應具有美感
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外觀設計應當富有美感。但是不同國家對外觀專利是否具有美感作為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規定是不同的,比如美國、英國等授予外觀設計專利不把具有美感作為授權的依據。而德國、日本等國則將其人作為是否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一個條件。
其次,外觀專利應適于工業應用
適于在工業應用上來授予專利的外觀設計,即能夠用工業生產的方式將外觀設計置于產品之上。因為外觀設計專利的目的是促進商品的交流和經濟的發展。
第三,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時應具備新穎性
前所未有的新型產品,新型設計等才能獲得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專利法規定,對新穎性的判斷:其時間標準以申請日為準;其地域標準,出版物上的公開采用世界標準,使用公開采用國內標準。也就是說,獲得專利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且不相近似”。
最后,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時應具備獨創性
授予專利權的一個條件是是專利或設計否具有獨創性。獨創性要應具有明顯的特點,或者說“不相近似”。判斷兩個外觀設計是否近似,應比較使用外觀設計的同類的兩個產品,看他們從整體上是否相似,對于近似的外觀設計不能授予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