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復審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身份證、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
2、商標局駁回注冊申請通知書(原件);
3、證據目錄及相關證據:
(1)有關貴司基本情況介紹及相關證據(成立時間、經營規模、范圍、知名度、獲獎等);
(2)貴司企業字號、商標“XX”的含義、由來及設計說明;
(3)貴司最先使用“XX”商標的情況介紹及相關證據;
(4)貴司連續使用“XX”商標的情況介紹及相關證據;
(5)貴司“XX”商標的注冊情況介紹及相關證據;
(6)貴司關于“XX”商標的廣告宣傳情況及相關證據;
(7)貴司“XX”商標及字號在行業內及消費者中的知名度;
(8)貴司“XX”品牌產品的獲獎情況;
(9)其他與被駁回商標有關的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