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轉讓風險容易出現三種情況
商標轉讓失效
根據《商標法》規定,商標注冊后有效期為10年。商標注冊人要在有效期結束之前對商標進行續展,一旦超時商標就會被撤銷。如果在轉讓的過程中商標權被撤銷了,那商標轉讓自然就會失效。因此我們在轉讓商標前需要檢查商標是否還在有效期內,并對商標及時進行續展。
商標轉讓不全
存在近似商標會影響到受讓方對商標的正常使用,讓受讓方的品牌效果受到實質性損害。我們要防止轉讓方故意保留與轉讓商標近似的同類商標。 為了防止相似商標影響到轉讓商標的正常使用,原持有人的近似商標需要一并轉讓,不然商標無法轉讓成功。
商標權有糾紛
商標注冊人有權許可別人使用商標。在轉讓過程中如果商標注冊人把商標許可給第三方進行使用,就容易出現商標糾紛。通常我們會在轉讓過程中轉讓雙方需要簽訂一份具有法律效應的轉讓合同,上面必須明確商標轉讓的細節內容。當商標轉讓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時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包括繼續履行合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