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企業名稱申請注冊的,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并需在營業執照復印件上加蓋公章;
2.以個人名稱申請注冊的,需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3.提供商標文字或圖樣,需要保護顏色的,還需要提供彩色圖樣;
4.提供擬注冊的商品/服務項目,可根據申請人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參照《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分類)第九版以及商標局根據上述國際分類表修改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來填寫;
5.提供加蓋公章或簽字的《商標代理委托書》,該委托書可從本網站上;尤其注意,《商標代理委托書》上的地址應與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地址完全一致。
商標注冊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商標注冊申請人應具備的條件:商標注冊的我國申請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我國申請商標注冊時,商標局將按照其所屬國與我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輸,或者按對等原則辦理。
2、申請注冊的商標應具備的條件:申請注冊的商標必須具備構成要素、申請注冊的商標應具備顯著性、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