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專利權人未按照法律規定繳納年費(不包括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或者繳納的數額不足的,可以在年費期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補繳。
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繳足專利年費和滯納金的,自滯納期滿之日起二個月內(最早不早于一個月),專利管理機構將作出專利權終止通知,如專利權人仍未啟動恢復程序或恢復程序未被批準的,專利管理機構將在終止通知書發出后四個月內,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分別予以登記和公告。
專利權因未繳納年費而終止的,終止日為上一年度期滿日
要先看一下您的專利申請日是什么時候,年費的截止日期為申請日晚后一個月算,比如您的申請日是2015年2月6日,那您的年費截止日期是2018年3月6日,那您必須在2018年11月6日(即收到專利權終止通知書之前要申請權利恢復)超過六個月的年費繳納滯納期后專利并不會當然終止,若其能夠申請恢復權利,則其專利還有機會“復活”。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者繳足專利年費或者滯納金的,自滯納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后審查員會發出專利權終止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