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在申請注冊成功后,商標將會成為申請人的寶貴財產,這種財產從來都不是固定于某個人的,是可以相互間進行轉讓的,那么相關人員該如何辦理商標轉讓途徑有那些?中間又要經歷什么步驟呢?
申請人申請商標轉讓辦理途徑有兩條:
1.委托由商標局進行過認定,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商標代理機構協助辦理;
2.申請人本人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進行商標轉讓申請手續辦理。
以上途徑都需要簽署相關的轉讓書,其轉讓書格式只有一種,即《商標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申請人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的步驟為:
(1)申請人簽署的以《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格式為準的轉讓書一份
(2)轉讓人與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各一份(如身份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3)申請人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就可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的手續,
(4)在申請移轉時,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提供公證處的商標賣方申明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