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商標轉讓,就是指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按照法定的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
產生商標轉讓的主要原因有三種:
一、一些企業/個人在商標注冊后,對其注冊的商標用不上,留著等同于雞肋,把商標轉讓出去反而能獲利。(搶注商標也屬于這種行為,很多精明的人早早的就把有潛在價值的商標注冊了,然后高價掛售轉讓)
二、一些企業/個人嫌商標注冊時間長、流程復雜、過于麻煩、商標注冊還不一定成功,所以不想冒商標注冊這個風險,直接購買已經注冊好的商標,即能快速投入使用又可以避免很多風險(駁回、異議等),有了買家,自然就會有賣家,商標轉讓自然而然就會出現。
三、很多企業/個人懶得去設計自己的商標,直接通過商標服務代理商挑選符合自身產品的商標,這樣一來自己就成了受讓方,轉讓方數量永遠大于受讓方。
商標轉讓的本質其實就是就是為了方便更多的企業和個人節省時間成本,總的來說就八個字“方便快捷,買了即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