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性商標指的是商標所有人在非同類商標上注冊的若干個相同商標,目的是自己持有這些注冊商標以防止他人注冊后使用而產生一些不可預期的損失。一般把原商標稱為“主商標”,其余商標稱為防御商標。為什么會出現這種申請防御性商標的商標注冊策略呢?
最主要的目的是對主商標進行自我保護。
我們應該知道,在市場上常常出現很多與知名品牌商標相似甚至相同的商標,讓消費者被誤導消費。這種現象嚴重影響到原商標的信譽,也損害了原商標所有人的利益。受限于原商標無法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全類保護,商標權人只好采用自己注冊防御性商標的辦法,抵抗他人的惡意“模仿”商標行為,保護自己的品牌。
對于獨創性強、廣告宣傳投入大的商標來說,注冊防御性商標對企業日后創立馳名品牌形象是具有戰略性意義的。
但是注冊的防御性商標通常有個“天敵”,就是商標撤三。有一些企業的防御性商標是完全不進行任何使用的,這就給競爭對手留下了采用商標撤三把防御性商標撤銷掉的機會。那么對于防御性商標,我們應該怎么處理?
很簡單,就是通過各種方式對防御性商標進行使用并保留使用證據。對于商標的使用,可以是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甚至許可信得過的企業使用該商標也是可以的啊,而且通過商標許可的方式即讓防御性商標被使用,又保留了商標的所有權,一舉兩得。
總而言之,品牌做大以后少不了許多想要傍名牌的人,為了降低品牌因此受到的傷害,適量的申請防御性商標是一種很有效的預防措施。而當防御性商標注冊下證以后,要注意在三年內進行一定的使用并保留使用證據,以抵抗“商標撤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