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4日,德國《商標法現代化法案》(The Trade Mark Law Modernisation Act)生效,德國專利商標局(DPMA)的申請人可以使用新型商標。隨著保證商標(Certification mark)的出現,全新的商標類型應運而生,并賦予更強的法律地位。新規定加強了商標所有人的權利,為此德國專利商標局適應和優化了從審查到信息系統整個程序。
新推出的保證商標包括有機產品、公平生產條件或特殊安全標志在內的具有特殊保護條件的質量型商標,可以貼在不同廠商的符合質量標簽的產品上,因此,保證標志不注重商標作為原產地標志的功能,更注重保證功能。商標所有人必須保持中立,不能同時提供自己認證的商品和服務,在有關商標使用的規定中,必須公開其產品和質量特征的標準以及使用條件。
新規定下,商標必須能夠用圖形表示的條件將不再適用,新型商標包括聲音標志、位置標志、樣品標志、移動標志、全息標志、多媒體標志、網絡商標等多種類型,可以通過加入二維碼,在電子商標注冊處申領。除此之外,更大的透明度在于有可能在商標注冊中取得許可或愿意授予他人許可環節。
《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中第十五條對商標的約定:“任何能夠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載體都能成為商標”,在不同的領域實現區分就有不同的商標載體,商標的載體也是多樣化的,除了我們接觸最多的平面商標,如今還有很多新型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