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謎題]
6月份工資7月15號發,員工支票獎勵7月20號發。支票獎勵應在6月份與工資一起申報為個人所得稅,還是從7月份的工資開始申報?
[解決方案]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法律法規規定:第三十五條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應稅現金時,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代扣代繳,按期繳入國庫,并做好專項記錄,以備核查。
《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扣繳義務人每月扣繳的稅款和申報納稅每月應納的稅款,應當在次月九日內繳入軍費
金融事務
如何節稅行政機關應當報送納稅申報表。
根據上述明確規定,貴公司7月份和6月份的工資和獎金均由一人計算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