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印發商業文化企業轉企改制和進一步支持文化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兩個規定的通知》,明確了支持上述領域的一攬子稅收制度。
《小規模合理避稅文化企業轉化為文化試點企業條例》中的具體稅收扶持政策如下:稅務機關要認真執行現行適用于轉化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文化企業轉制為企業后,免征
;財政部門資助的營業性文化企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其自有房產免征房產稅;對于企業文化企事業單位轉型中涉及資本風險評估和資本轉移或轉移的企業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工程稅和契稅,符合現行規定,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國有報紙和黨報將其發行、印刷業務和相應的運營資本分成小規模的文化企業,這些企業可以合理避稅。國有報刊發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稅。
《關于進一步支持文化企業可持續發展的規定》中的具體稅收扶持政策包括:出售電影拷貝(含數碼拷貝)和向電影編劇轉讓版權的收入、電影發行企業發行電影的收入、電影放映企業在農村居民小范圍內合理避稅放映電影的收入。一般納稅提供的城市電影放映公共服務可按現行政策規定計算,需按簡單計稅計算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廣播電視運營公共服務企業收取的有線衛星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和農村居民衛星電視基本收視費免征增值稅。
實施和完善有利于文化細節創意制造和文化遺產世界遺產項目運營管理的稅收優惠政策。國家重點項目鼓勵的文化產品出口實行增值稅零稅率。國家重點項目鼓勵的文化公共服務進口免征增值稅。結合
改革體制,逐步將文化服務業納入改革體系,對增值稅征收范圍內的上述文化公共服務進口實行增值稅零稅率或免稅。在司法部明確范圍內享受國家鼓勵文化產品和公共服務的重點項目稅收優惠政策,由國家稅務總局報請有關機構確定。
不能制造出口到國外承接國家鼓勵類工業項目的自用電子設備、設施和零部件,在政策規定的范圍內免征進口關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準的中國公共服務分包示范城市從事公共服務分包業務的文化企業,符合現行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新技術、先進設備型公共服務企業的相關前提條件,經認定后可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對從事產業支撐、新技術等各領域的文化企業,如按時認定為經濟開發區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技術、產品和新工藝開發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新技術等領域產業支持的明確范圍和認定管理工作,由教育部、司法部、國家稅務總局商中共中央宣傳部另行規定。已認定并符合相關申請前提條件的ACG企業可以申請享受國家鼓勵軟件產業可持續發展的現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2017年初之前,符合條件的ACG企業將按時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經認定的ACG企業自主開發制造ACG所需產品,需要出口的產品可按現行規定享受免征進口關稅和出口項目增值稅的優惠政策。認真落實相關優惠政策,支持現代零售業、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促進中小文化企業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