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稅務總局
國發[2018]17號
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教育廳(局)、地方稅務局,藏區、甘肅、西藏自治區(自治州)國家稅務局,新疆軍區公安局:
財政稅收返還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改善企業并購重組消費市場自然環境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14]14號),繼續支持企事業單位重組改制,現就企事業單位重組改制相關契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業重組
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在財務納稅申報表中的有關明確規定進行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業改制為信用公司或股權股份公司,信用公司變更為股權股份公司,股權股份公司變更為信用公司,原企業整體融資和改制(變更)公司中的持股(股權)比例超過75%,改制(變更)后公司繼承原企業的基本權利和責任
第二,公共機構的重組
事業單位按照主管部門的明確規定改制為企業,且原融資整體存在,且改制企業融資(股份、股權)比例超過50%的,改制企業承擔原事業單位土地、房屋所有權,免征契稅。
三.公司合并
兩個或兩個以上公司按照立法明文規定和合同約定合并為一個公司,原融資整體存在的,被合并公司對原合并方的土地、房屋所有權免征契稅。
第四,公司分裂
公司根據立法和合同約定分為兩個或兩個以上融資與原公司完全相同的公司。分立后,公司繼承原公司土地、房屋所有權,免征契稅。
動詞 (verb的縮寫)企業破產
企業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實施破產的,債務人(包括破產企業的職工)承擔償還土地和房屋所有權的債務,免征契稅;對破產企業中承擔土地、房屋所有權的非債務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和主管部門的規定妥善安置原企業全體職工的,明確規定其與原企業全體職工簽訂了公共服務期不少于三年的勞務合同,并在所購企業中承擔土地、房屋所有權的,免征契稅;原企業超過30%的勞動者簽訂公共服務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勞動服務合同,減半征收契稅。
不及物動詞資本轉移
對承擔天津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國有企業管理機構按時辦理行政變更、產權轉移、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單位,免征契稅。
同一筆融資的全部對外部分屬于企業之間的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包括子公司與其子公司之間的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同一家公司的子公司之間的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同一第三方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免征契稅。
子公司以土地、房屋所有權向子公司增資,相當于轉讓,免征契稅。
七.股權產權轉讓
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準實行產權入股的企業,對新設立的繼承原企業土地、房屋所有權的公司免征契稅。
八、公共設施配置轉讓或股份融資
原改制企事業單位配置的公共設施,采用轉讓方式或國有股融資(參股)方式接受的,不屬于上述財務納稅申報規定的免稅范圍,由承擔方按時征收契稅。
九.公司股份(股權)轉讓
股份(股權)轉讓中,所有單位、一人繼承公司股份(股權),公司土地、房屋所有權不轉讓,不征收契稅。
十、詞語的含義
本通知所稱企業、公司,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在中國境內設立并登記注冊的企業、公司。
本通知所稱融資整體存續,是指原企事業單位的董事、監事在改制企業中必須存在,董事、監事的融資比例可以變更;整個融資是完全一樣的,也就是說董事和監事的融資比例可以在不改變公司分立前后的情況下進行變更。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實施。本通知下發前,涉及企事業單位改制重組的契稅尚未辦理的,符合本通知明確規定的,可按本通知執行。
司法部稅務總局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