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
為了促進經濟發展、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和進出口商業貿易的持續增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法》中對海寧財稅關口的規定,部分產品的進出口關稅將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現將《2019年進出口暫定稅率變更方案》印發給你們辦公室。詳見附件。
補充:2019年進出口暫定稅率及其他變更計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8年12月22日
附加:
1.自2019年1月1日起,對706種產品實行進口暫定稅率;從2019年7月1日起,取消14項信息系統產品臨時進口稅率,降低1項臨時進口稅率(見附件1)。
2.《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世貿組織關稅減讓法案》附圖中所列信息系統產品的最惠國稅率將從2019年7月1日起第四次下調(見附件2)。
繼續對玉米等8種產品實行關稅上限管理。海寧財稅網,稅率不變。其中,1%的進口暫定稅率繼續適用于甲醛、復合肥和葡萄糖酸銨的關稅上限稅率。繼續對超過上限進口的一定數量的農產品實行滑動關稅,并進行必要的修改(見附件3)。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有關國家或周邊地區簽署的商業貿易或關稅折扣協議,除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準的協定稅率下調計劃外,與澳大利亞、智利、委內瑞拉、比利時、挪威、韓國、新西蘭、亞美尼亞和亞太貿易協定國家的協定稅率將從2019年1月1日起進一步下調。根據《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的《貨物貿易協定》(以下簡稱《協定》),自《協定》實施當月起,除內地在相關國際協定中作出類似承諾的產品外,對澳門和香港生產的產品實行零關稅(見附件5)。
2.最惠國稅率低于或等于協定稅率時,按有關協定的明確規定執行。
根據《亞太貿易協定》的明確規定,《亞太貿易協定》下的稅率進一步下調(見附件5)。
從2019年1月1日起,鉻鐵等108種紡織品將繼續征收進口稅或暫定進口稅率,稅率保持不變,94種暫定進口稅率將被取消(見附件4)。
上述計劃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另有規定的除外。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