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于實施《增值稅申報比對管理操作規程(試行)》有關事項的通知
稅總函[2018]94號
各省、市、自治州、省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商務部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為進一步做好《商務部關于印發〈增值稅納稅申報比對管理操作規程〉的通知(試行)》(國稅發〔2017〕124號,以下簡稱《通知》)的實施和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通知實施周由2018年3月1日變更為2018年5月1日。
二、各省市國家稅務局要加強統籌協調,認真做好相關計算機系統試運行的準備和管理、干部業務人員培訓、納稅人政治宣傳咨詢等工作。,確保通知的順利實施。
商務部
2018年2月27日
以下是通知的摘錄:
國稅發〔2017〕124號
各省、市、自治州、省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為進一步加強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法律法規比對管理,提高申報整體質量,提高公共服務支付水平,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比對管理操作規程(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商務部聯絡司
《關于辦理納稅申報窗口管理程序的通知》(配額辦發〔2003〕34號),
、
《商務部關于實施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單窗口管理操作規程的通知》(國稅函[2006]824號)、《商務部關于實施增值稅普通發票單窗口比對的通知》(國稅函[2006]971號)、《商務部關于變更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單窗口管理操作規程的通知》(中國
商務部
2017年10月30日
1.為進一步加強增值稅納稅申報比對(以下簡稱“申報比對”)管理,提高申報整體質量,提高公共服務支付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組織法》等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申報比對管理是指稅務機關依托信息技術,通過改進和整合原始征管數據的自然資源,對增值稅的納稅申報數據進行比對,并對結果進行相應處理。
三、稅務機關負責人應設立異常處理崗,主要負責異常比對結果的核查及相關處理管理。異常處理崗不要設在辦稅大廳后臺。
四.應用比較的范圍和細節
(一)比較范圍內的數據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其所附資料(以下簡稱“申報表”)。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
由…發行
數據。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進項抵扣聯數據。
4.納稅人稅收數據。
5.增值稅折扣申報數據。
6.聲明比較所需的其他數據。
(2)對比明細對比明細包括表對比、票對比、表稅對比。表與表的比較是指返回形式內部和之間的邏輯關系的比較。賬表對比是指各種單據、匯票、備案定額等數據與申報表的對比。表-稅比對是指納稅人當期申報的應納稅額與當期具體入庫稅額的對比。
動詞 (verb的縮寫)報告比較規則
(1)對比申報表內部和之間的邏輯關系,公司的避稅方式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申報表填制規則執行。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票證表比對規則
1.輸出比較。
公司避稅的方法當期簽發的單據(不含非稅務單據)的金額和計稅總額應小于或等于當期申報的營業額和計稅總額。
申報當期免稅營業額和退稅營業額的納稅人,除不需要按時同時辦理備案手續者外,應對照其增值稅貼現備案數據。
2.輸入比較。
(1)本期經證明或確認的輸入
(以下簡稱“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計稅總額應小于或等于申報表中本期扣除的專用發票進項金額和計稅總額。
(2)符合審核對比的中國海關出口增值稅繳款書末注明的稅款總額,應小于或等于報關單中當期申報扣除的有繳款書的中國海關出口增值稅稅額。
(3)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單上注明的增值稅總額應小于或等于申報表中當期扣除的代扣代繳稅款單的稅額。
(四)《進口貨物運輸代理出口證明書》注明的進項稅額合計,應小于或等于報關單上本期申報的外貿企業抵扣進項稅額所證明的稅額。
(5)根據公司的避稅方法和政策,如果按照相關聯的匯票注明的金額計算進項稅額抵扣,則計算出的進項稅額應小于或等于申報表中當期申報的相應的匯票稅額抵扣。
(6)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數據單中注明的應轉出的進項稅額應與申報表中的相同
年專用發票數據表中注明的進項稅。
(7)申報表中的進項稅轉移金額不應小于零。
3.應納稅與減稅的比較。當期申報的減稅金額應小于或等于現行政策規定的減稅金額。
4.預繳稅金對比。申報表中的預繳稅金金額應小于或等于特定的預繳稅金。<企業避稅方法/p> 5。相似的規則。
(1)按統計繳納增值稅的一般政府機關和分支機構,不得進行票表比對。
(二)按季度申報的納稅人應當對其季度統計數據進行統計比較。
(三)零星增值稅納稅人票證對照表規則
1.本期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應小于或等于申報表中申報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營業額。
2.本期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金額應小于或等于申報表中申報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營業額。
3.申報表中的預繳稅額應小于或等于公司避稅方法的具體預繳稅額。
4.申報當期免稅營業額的納稅人,除不需要按時同時辦理備案手續的納稅人外,應對比其增值稅貼現備案數據。
(4)表納稅比較規則納稅人當期申報的應納稅額應小于等于當期的具體入庫稅額。公司避稅方法
(五)申報是否與其他規則相比較
1.國家稅務總局可以根據增值稅財政的需要,對申報表的具體項目制定申報比對規則。
2.各省市配額管理機關可根據具體申報比較管理工作,適當設置相關比較項目配額尾差的正負范圍。
3.稅務機關負責人可以結合申報比對的具體管理工作,將征管方式、發文等業務上有類似情況的納稅人列入白名單管理工作,并根據具體情況確定適用的申報比對規則。白名單是靜態管理的。
(6)本條第(1)至(3)項的比較規則為基本規則,第(4)至(5)項的比較規則為可選規則。各省市稅務機關可根據申報管理工作的需要,在上述比對規則的基礎上,自主增加比對規則。
不及物動詞申報和比對程序申報和比對程序可在活動現場或現場設置,由省級稅務機關根據申報和管理的需要確定。稅務機關負責人通過征管信息技術或網站對申報系統進行申報和比對,并根據比對結果分別采取以下處理程序:
(1)申報匹配后,負責稅務機關解鎖納稅人稅控電子設備。
(2)申報比對不一致的,將不一致的詳細情況反饋給納稅人,并按以下程序處理:
1.申報不一致的,除本項第2點情況外,將暫停稅控電子設備解鎖,并將異常比對結果轉發至申報異常處理崗。
2.納稅人應解鎖稅控電子設備,僅因為相關配額尚未備案,導致差異。
3.如果申報異常處理崗的核查可以解除異常比對結果,則納稅人稅控電子設備解鎖;經核實,仍不能解除異常的,不得解鎖稅控電子設備,稅源管理機構繼續檢查處理。
4.如果稅源管理機構核實后可以解除異常比對結果,則納稅人稅控電子設備解鎖。經核實,如發現有虛開發票等嚴重涉稅違法行為,需要檢驗機構分析判斷后進行檢驗并備案的,移交檢驗機構處理。處理后出現異常的,應解鎖納稅人稅控電子設備。
5.異常比對結果的處理期限由責任稅務機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七、由于信息技術異常等突發事件的出現,對長期納稅申報的社會秩序造成負面影響的,省級稅務機關可以采取緊急政策停止申報比對。緊急情況消除后,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重新啟動應用程序比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