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進項稅單據注銷可以抵扣嗎?
[回答]
國家研究所
金融事務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抵扣過期增值稅抵扣憑證的新聞稿(國家稅務總局
金融事務
局方新聞稿2011年第50號)明確規定:第一,對
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有真實的業務,但這是由客觀原因造成的
增值稅
扣稅憑證逾期的,由責任稅務機關審核,逐級上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核驗后,允許納稅人通過對照匹配的增值稅扣稅憑證繼續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本新聞稿第二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因素逾期的,仍按照增值稅抵扣憑證抵扣期限的相關明確規定執行。
本新聞稿中提及的增值稅抵扣憑證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節稅辦法、中國海關出口增值稅繳款書和高速公路口岸貨運業愛國彩票。二、客觀原因包括以下幾類:(1)因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環境因素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2)增值稅扣稅憑證被盜或被搶,或因郵件丟失或錯送而逾期;(三)相關司法機關、行政事務行政機關在兼業或節稅方法檢查中扣押增值稅抵扣憑證,納稅人長期不能履行審批責任,或者稅務機關未及時辦理納稅人網站認證統計,導致增值稅抵扣憑證逾期的;(4)因經濟糾紛,賣方未能在第一時間交付增值稅抵扣憑證,或納稅人變更支付地點,且注銷舊賬戶和新并發財務登記的周過長,導致增值稅抵扣憑證逾期;(五)因稅務人員傷亡、突發心梗或中小企業因私辭職,未能同時辦理交接手續,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因此,取消未認證進項稅符合上述客觀原因的,可以逐級上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認證和審核后,允許納稅人通過對照增值稅抵扣憑證繼續抵扣進項稅額。